两眼的屈光状态不相一致者,称为屈光参差。一般来说,人的两眼屈光状态普遍存在轻度的差异,完全一致者很少见。屈光参差有多种类型。可表现为两眼屈光性质的不同,或两眼屈光性质相同而屈光度的不同。临床上把屈光参差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两者的划分是以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1985)提出的统一试行诊断标准,即两眼屈光度相差为球镜≥1.50D,柱镜≥1D者为病理性屈光参差。其危害一是损害双眼单视功能;二是导致单眼弱视及外斜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