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3月26日经山东临沂地区体制改革委员会临体改[1993]第28号文批准,由山东临沂工程机械厂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4年1月30日在临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37000018009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6年2月,根据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临国资字[1996]26号文的规定,公司增加国家股2,450万股。同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6]212号文批准,公司以1995年末股份总数7,0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送1股并派现金人民币2元的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至此,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0,150万股。
1998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1998年6月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5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2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法人实际控制人深圳金海马持有的香江商业100%股权和深圳大本营100%股权,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为3亿元。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4.50亿元。
201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6年4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63号),核准公司向关联方南方香江、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与家居商贸业务相关的物业资产,具体包括南方香江持有的沈阳好天地100%股权、深圳金海马持有的深圳家福特100%股权及长春物业和郑州物业,以及香江集团持有的广州物业,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为7亿元。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3.5亿元。
经过2015年重组后,公司将业务线从商贸地产平台的开发拓展到商铺的招商运营等领域,通过整合产业上下游,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公司成为“开发建设”与“招商运营”双轮驱动的综合服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