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东方橡塑制品厂地处中原,专业生产电瓶壳.周转箱等的专业厂家。位于郑州与九朝古都洛阳之间,中西部“百强县”中原名城巩义市境内,北临黄河,南依嵩岳,是唐朝诗圣杜甫之故里。陇海铁路、310国道、开-洛高速横贯东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通讯发达。东方人将以优质的服务为您提供电瓶壳、周转箱等,本公司产品采用优质工程塑料及进口ABS为原料,注塑、压塑成型,具有耐温、绝缘、阻燃、抗冲击等性能,适合各种型号(电动车、电动喷雾器、汽车起动、电器、通讯、以及小密电池等)蓄电池极板化成充电。该产品设计合理。能满足客户不同需要。本公司产品已经在国内多家蓄电池厂家使用并认可,其雄厚的技术,完善的售后,为您节省更多能源。
年交易额 | 101~500万 |
公司面积 | 3000平方 |
员工总数 | 11~50人 |
名称 | 巩义市东方橡塑制品厂 |
注册地址 | 巩义市西村镇西圣路与永安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
注册资本 | 0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4年09月2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1X14696686K |
法定代表人 | 李旭辉 |
登记机关 |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类型 | 私营独资企业 |
营业期限 | 1994年09月29日 至 长期 |
年报时间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